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方式和程序如下:
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采取集中评定和随时评定两种方式。集中 评定是指信用社每年第一季度对服务区域内的农户集中进行信用 等级评定;对有贷款需求、未能参加集中评定的农户,采取随时 申请随时评定的方式。
集中评定程序包括:农户申请、信用社进行信用调查、村信 用等级评审小组进行等级初评、信用社信用评定小组进行等级审 定、张榜公布、向“信用户”颁发牌匾。
随时评定: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査分析的 基础上,征求村信用等级评审小组有关人员意见后进行初评,信 用社信用评定小组负责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农户信用等 级。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