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证明力,是指由法官对证据的可信程度和关联程度加以判断所产生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效力。一般来说,具备了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收聊天记录即具备了证 据价值,但是不同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不同,在对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效力上也存在着差异。根据QQ聊天记录的前述特征,在认定
贷款证明力大小时,主要应注意考量以下因素:
1.通过准确识别聊天记录的原件和复制件来判定证明力的大小。证据原件的证 明力明显优于复制件,而聊天记录的无形性特点决定了其原件就是最初生成的电子数 据及其首先固定所在的各种存储介质,但作为编码方式排列的数字化信息却无法被直 接感知,这就需要首先将其转化为人们可以识别的形式。而根据传统证据理论,这种 转换形式后即被作为复制件处理,这样势必大大削弱其应用价值,故对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原件的审査采用“功能等同法”,即将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用性的电子复本规定 为原件。
2.正确界定聊天记录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来判定证明力的大小。直接证据的 证明力显然高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而由于长期将电子数据视为一种视听资料,实践中存在将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按间接证据对待的做法,但实际上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 应由法官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査明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自生成以后始终以 原始形式显示或留存,同时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着内在的、密切的联系,则其为直接证 据;反之,若该证据不足以单独证明待证事实的,则属于间接证据。
3.通过全案证据的整体性审查来判定证明力的大小。案件事实不是单个证据的简 单相加,对每一个证据的证明力的判断离不开对所有证据的全盘考虑。聊天记录等电子 证据如果和全案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形成事实认定的“证据链”,就能得到法院的采信,即 使是复制件、间接证据或其他有瑕疵的电子证据,只要当事人充分举证,全案证据能够构 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也可以对其证明力作出综合的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