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个人贷款中所需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哪些
个人贷款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
1.居民身份证。
2.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军官证。
5.士兵证。
6.警官证。
7.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
9.外国人护照及居留证。
在个人贷款实务中,我们最常见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是众多银行的基本要求,这两种证件同时需提供给银行。
如居民身份证遗失,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属于有效身份证件,有些银行要求借款人办好正式居民身份证后提供给银行一份正式居民身份 证的复印件。
有些借款人没有以家人为单位办理的户口簿,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户口 簿为集体户口,这种在申请个人贷款时可将本人在内的集体户口页作为有效证 件提供给银行,并向银行进行说明即可。
军人和警察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时,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军官证、士兵 证和警官证。由于现实生活中,军人和警察也办理居民身份证,在个人贷款业 务实务中,有些银行也收集了居民身份证。如军人和警察不仅提供了军官证、 士兵证和警官证,另外还提供了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在对借款人个人征信査询 时,要以两种证件进行査询(由于居民身份证是近几年才办理的,可能存在借款 人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前也发生了相关信贷业务)。
有些银行针对一些个人贷款业务品种限定了借款人的范围,如仅为中国大 陆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外国人护照 及居留证就不能作为个人贷款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这要视银行而定。
借款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出质人、自然人保证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企 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办理贷款手续的代理人等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