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农村信用社贷款,都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简单地说,借 款合同是借款人与农村信用社签订的贷款金额、利率、用途、期 限、还款方式等内容的契约。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 的,为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目前农村信用社采取了格式化的合 同,借款人特别是农户,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仔细审査合同的每项条款,对有疑问或者理解不一致的条 款,应要求农村信用社的员工进行解释或说明,对双方理解差距 较大的条款,有权要求农村信用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2.仔细审查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是否与自己 的申请一致,如果不一致,变动后的约定内容是否有利于自己, 对自己不利的,要提出修改的要求。
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可以约定另立条款,也就是 说,在主合同外还可以有附属的合同,而且与主合同有一样的法律 效力,因此,在审査借款合同时,还要注意审查附属合同的内容。
在对合同的内容拿不准时,可以向“明白人”咨询,对 借款数额比较大的,也可以申请公正机构对合同进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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