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抵押贷款法律风险及防控
浮动抵押理论上的优势在实践中往往变化为劣势,且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 情况的法律风险:
一是浮动性带来的法律风险。由于浮动抵押具有浮动性,抵押财产进进出 出由抵押人自主决定,这就会给银行对浮动抵押的财产实施监督带来困难。银 行对浮动抵押财产享有监督权,但不可能派员进驻紧紧盯住浮动抵押财产的变化。这就给抵押人滥用抵押财产带来便利条件,如容易发生恶意转移抵押财产、 财产只销不购等减少浮动抵押财产的情况,结果会使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无法 实现全部抵押债权或者只能实现部分抵押债权。
二是另行提供担保带来的法律风险。浮动抵押设立后,由于浮动抵押财产 进进出出仍由抵押人自主决定,抵押人如果隐瞒银行拿其中个别或部分财产为 其他债权人再设定担保物权,银行难以发现,登记机关也难以控制,如果后设 的担保物权依法优于浮动抵押受偿的,就会使银行的抵押债权难以全部实现。
三是抵押人主体资格带来的法律风险。当前,不少所谓的个体工商户、农 业生产经营者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个体工商户或农业生产经营者,如没有取 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人,擅自挂名个体工商户经营,银行与其订立 浮动抵押时,如果未审査清楚,或者操作不当,或者故意予以发放贷款,但若 抵押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浮动抵押合同就会出现无效情形,这显然会给银行带 来浮动抵押风险。
根据浮动抵押的特有个性,防控浮动抵押法律风险,一是把握浮动抵押人 的主体资格,二是在订立浮动抵押合同前要对浮动抵押财产是否具体相对稳定 性进行充分调查,三是在发放浮动抵押贷款后切实加强跟踪监督,在充分发挥 浮动抵押功能的同时,确保浮动抵押债权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