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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抵押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
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 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对贷款保证进行分析时,小额信贷机构最关心的是保 证的有效性。
(1)保证人的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 人。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2)保证人的财务实力。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信用评级以及 保证人目前所提供保证的数量、金额,都会影响保证人的偿债能力。
(3) 保证人的保证意愿。保证人是否愿意履行责任以及保证人是否完全意识到由此 可能产生的一系列风险和责任。
(4)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保证的法律责任。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两种。连带责任保证的债 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 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 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或第三方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对抵押担保 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可以作为抵押品的财产的范围及种类。
(2)抵押合同应包括 的基本内容。
(3)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
(4)抵押物登记。
(5)抵押权的实现。
3.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 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在质押中,债务人或第三方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 产或权利标的为质物。对质押担保应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可以作为质押的动产义权 利的范围及种类。
(2)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应包括 的基本内容。
(3)质权人对质物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权利质押的生效及转 让,权利质押物的权利行使日与债务履行期不一致时的处理。
(5)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质物的处理等。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风险大、户数分散、注册资金较少、财务管理不规范、 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等问题,因此,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时,除了关注与单一法人客户信用风险的相似之处外,还应重点关注其在经营方面、 信息收集方面、偿债意愿方面的风险。
以上长沙抵押贷款(优利金融)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