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对于抵押人提供划拨土地使用权或占有土地为划拨土地的房产抵押的,应注意如下事项:
首先,认真调査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历史,防止因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政 府收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
贷款公司应调查拟抵押土地权证的记载内容与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内 容是否一致;拟抵押土地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及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土地的的程序是否合法;土地管理部门对拟抵押划拨土地及转让的态度。 时应注意土地利用现状,以预测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的可变现性。防止出现 各种原因导致的无法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其次,建筑物所占用之划拨土地使用权应与地上建筑物一起办理抵押登记。
考虑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性及有关有权机关对此的不同认识,为了避 免不必要的风险,应将二者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并按照当地土地管理机关的 要求办理其他手续。
再次,以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先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予以单独 评估,并确定划拨土地出让金数额。
贷款公司在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中容易忽略划拨土地使用权转 让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事实,并容易误将房产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总体价值 认为是房产的市场价值,并以此评估价值作为对借款人放款额度的参考,从 而导致放款额度相对较高。如果土地出让金数额在总拍卖款中所占比重较大, 实现抵押权时,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可能存在贷款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所 以,在贷前调查和审査时应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分别进行评估,并 向土地管理部门询问划拨土地出让金数额,以便能更合理地确定贷款数额。
最后,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时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实现抵押权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产处置前,应按照当地人民 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以防止转让被认定无效。审批手续及流程一 般在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的网站上可以査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