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双方申请借款,以及有关交息、借款合同的变更,如申请展 期、追加借款数额等应由借款人本人亲自到场。以下会发生的情况处理:
第一,如遇特殊情况,对于借款及相关事项夫妻一方不能亲自办理的, 应由其出具书面授权书。贷款公司应检验、核实授权书的真假及授权内容、权 限是否全面以及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二,如情况紧急,夫妻另一方无法出具书面授权,贷款公司可要求其发 送电子版的授权书、在线视频、采取电话录音等形式予以证明。同时使用前述两种以上的方法证明委托事项。对于电子版的授权书应能够证 明是本人发送或是本人的意思表示。
第三,贷款公司也可以事先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夫妻一方可在某 些事项范围内代理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