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偿债抵充吗,就此问题回答:可以的,从我国的审判实践出发,偿债抵充的构成要件可以归纳为:一是同一贷款债务人对同一 人负担数笔债务,包括同一债务人对同一贷款债权人负担同一笔债务而约定数次给付, 担同一笔债务而需要给付利息以及相关费用的情形。二是数笔债务种类相同。这 “种类相同”并非指法律关系相同,而是指标的物种类相同。如在同一债权债务人之 由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等不同法律关系产生的多笔金钱债务,也应该适用偿债抵充顺序 三是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有观点认为若该笔给付不足以清偿其中数笔债务,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其为一部清偿。但实务中一般认为,即使不足以清偿其中数笔债务,也可以产生抵充问题。
按照偿债抵充的依据之不同,可以分为约定抵充、指定抵充和法定抵充三种抵充。 -般来说,确定抵充顺序,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指定、无指定按法定”的规则。
首先,当事人约定优先。根据意思自治和合同自由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债务 人的给付抵充哪些债务,以及按照何种顺序抵充有约定,就应当优先适用,按照当事人的 约定发生抵充的效果,约定抵充不受任何限制。
其次,无约定依指定。在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抵充时,债务人享有单方指定抵充顺 序的权利,即债务人可以在提出清偿的同时向债权人作出意思表示,指示其所要抵充的贷款债务。
最后,无指定按法定。在没有约定抵充,也没有指定抵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