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盛金融长沙贷款公司提供汽车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利率低,当日放款,电话:13574884646

勇盛金融贷款服务

一站式贷款服务平台

服务导航
13574884646
您所在位置:首页 > 贷款资讯 > 贷款出借人如何行使催告权

贷款出借人如何行使催告权

分类:贷款资讯作者:本站来源:原创改编04-27 18:40
摘要:
贷款出借人如何行使催告权
    借款合同订立后,出借人发现代借人无权代借的,可以催促被代理的借 款人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无权代理,即催告其是否追认,这是贷款出 借人行使催告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 月内予以追认。无权代借人以借款人名义订立借贷合同,相对人是出借人。 出借人据此规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催告权,告知被代理人是否追认无权代借人所订立的借贷合同。出借人行使催告权应当符合三个要求:一是在 《合同法》规定的一个月内催告;二是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等明示方式进行催 告;三是向被代理的借款人催告。
 
    
提交

一站式贷款信息服务平台-勇盛金融

咨 询:13574884646

总 部: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金井商铺一楼

勇盛金融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11046号-1

热门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