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自古以来作为最主要的融资形式活跃在社会经济的方方面 面,近代以来,虽然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的兴起和国家对于民间借贷资金流 通安全性的忧虑,让其不可避免的遭受了冲击,但因其“民间”性质的缘 故,注定不会简单的消弭于社会视野之中。笔者相信,伴随着国家出台相 应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民间借贷参与人的自律及对借贷资金风险管控 的加强,民间借贷会愈发成为经济秩序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凡民营经济活跃的城市,民间资本是商人商海博弈的坚定后盾,民间 借贷在此中发挥了对接企业与资本的关键性管道作用。民间借贷案件看似 简单小巧,却有着值得深究的价值,价值体现在其是对现有金融体系的补 充,可利用其便捷的借款创设,迅速的款项到位,灵活的还款约定,从而 弥补其他融资渠道的不足。但在现实中,民间借贷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原 因多半胜在灵活,也败在灵活,借款约定不明,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 担保,借款主体偿债能力估计不足,过高利息之设定等,都为借款关系埋 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