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借款人后,债权转让合同对借款人生效,借 款人应当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同时,受让人取得原出借人的地位成为新的 债权人,借款人与原出借人之间的相关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因为债权转让有 此法律效果以及借款人对新的债权人享有抗辩权,所以债权转让应当防范以 下几种法律风险:
一是做到合法有效转让不留瑕疵。出借人转让非法债权,借款人可以拒 绝偿还,法律也不予保护是清楚的,实践中的问题是出借人转让有瑕疵的债 权,对此,受让人提出异议,借款人提出抗辩,就会产生债权转让纠纷,甚 至会导致债权转让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结果是当事人达不到债权转让目的。 出借人与受让人只有在合法的基础上转让债权并不留瑕疵,才能使债权转让 有效,从而避免纠纷和损失。
二是出借人应当及时通知借款人。民间借贷债权转让以出借人通知达到 借款人为有效条件,如果未通知借款人,债权转让对借款人无效。在未通知 或通知未到达借款人之前,受让人不得向借款人要求清偿债务,借款人也不 得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否则都是无效行为。债权转让还应当由出借人亲自通 知让受让人,如果由受让人通知借款人则为无效,理由是,受让人无权处分 出借人的债权,故其通知不具有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视为出借人未通知。
三是借款人不得再向原出借人清偿。债权依法转让后,借款人只能向新 的债权人清偿债务,而不能再向原出借人履行债务,譬如,借款债务为10 万元,在债权转让后,借款人将这10万元仍然偿还给出借人,属于借款人 履行义务错误;原出借人也收受的,属于不当得利,原出借人应当将这10 万元返还给借款人或者代借款人向新的债权人清偿,否则,新的债权人不免 除借款人这10万元债务,借款人对新的债权人仍然负有全部清偿债务的责 任。同样的道理,债务到期,借款人未向新的债权人清偿债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借款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原出借人不能再起诉借款人。
四是受让人在受让债权时应当注意借款人有无清偿债务能力。借款人无 力清偿债务,受让人不知情也接受出借人的债权转让,显然对实现受让债权 极为不利。如上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10万元,出借人欠受让人货款10 万元,如果借款人毫无偿还能力,出借人将10万元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受 让人不知情自愿受让,将受两面风险,一方面不能再向出借人要求偿还10 万元货款,另一方面不能从借款人处实现10万元受让债权,最后两头落空。 由此可见,受让人在接受债权转让前,应当充分了解借款人履行债务能力状 况,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