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当贷款为例,按规定典当行只能发放不动产抵押、动产(财产权利) 质押贷款;禁止发放动产抵押、信用贷款,当期不能超6个月。这样的规定 是因为典当行贷款的费率很高,不适合借款人长期借贷。同时,典当行资金 有限且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证典当企业的资金安全和 收益。典当行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 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 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_万元以上的,房 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这些则是对典当行分 散风险所进行的定位。另外,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按规定亦应坚持“小 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 的5%,这也是相关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及业务方向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