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张涛今日上午在“2015·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央行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日前已获国务院批准,各方程序都已走完,有望近期正式公布。
张涛表示,《指导意见》将本着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的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当中会涉及有关监管的安排以及大体原则。
张涛在会上也就互联网金融发表了自身的看法。他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也受到市场驱动,具有创新的热情。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后,并没有改变金融服务的本质,金融风险的特点如传导性、广泛性和突发性依旧存在。一方面,要有鼓励和包容的心态,但也不能减弱风险防范的意识。创新驱动与风险防范不是对立的,创新驱动如果能够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及时而充分地反映各种市场信号,也能够提醒各方提出各种化解风险的措施。风险防范做得越好,创新驱动的空间就越大。
谈及法律法规的继承与发展时,张涛表示规则的制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金融业态的本质和风险特性出发。如果老的规则能适用,就继续沿用。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比如网络支付,现行法律规则是可以适用,网络小额贷款也是如此。客观地说,由于某些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过快,现有某些法律法规也有不够完善、不够明晰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加快法律法规的立、废、改、释。
张涛还指出,政府、市场、社会应该各得其位、各得其所。如何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他认为,必须明确政府应该为、必须为的正面清单,市场主体不能为、不可为的负面清单。此外,要注重发挥全国性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