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在经历了几年的野蛮生长后,加强监管的声音此起彼伏,近日,互联网金融终于迎来了监管文件,《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既有限制性的约束,比如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会对一些网络借贷平台造成影响。同时,也留有一些弹性空间,比如用“个体”而非“个人”或“自然人”来界定出借人,这就为企业作为出借人留下了运转空间。当然,还有许多领域需要一些细则来明确。
近年互联网金融的风生水起,宛如金融界和网络界的鲇鱼,搅动一池经济的春水,不仅让实体企业获取融资更加便捷,还多了可选择的余地。互联网金融不仅支持了大量创业创新的项目,它本身也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互联网金融迸发的活力成为“互联网+”强大生命力的样板,激励着更多行业和领域转型升级。
随着互联网金融影响逐渐扩大,参与者众多,它的规范运行也就显得越加重要。比如,一些P2P借贷平台给普通居民增加了一条收益不错的理财渠道,同时也给急需用钱的小微企业架设了一座较好的融资桥梁,社会闲散资金就此源源不断流入实体经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互联网,还是金融领域,都有特定的规则。互联网金融借着技术的浪潮、政策的风口野蛮生长,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包括但不限于一些不规范的借贷行为,还有一些网贷平台卷款跑路的案件,它们不仅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也侵害了许多普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让行业的门槛降低,但对监管的需求则在加强。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介入,十部委日前共同联合印发了《意见》就是表达了一个态度,让互联网金融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它厘清了行业企业的一些规矩和禁区,也明确了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划定了业务边界。
根据《意见》,归口银监会的包括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证监会负责互联网基金销售、股权众筹融资业务;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央行则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这种职权划分主要是根据传统金融业的分业管理方式,没有什么不妥。
不过,从长远来看,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挑战并不仅仅针对行业企业,也包括了行业的监管。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一些传统行业的界限,融合创新成为行业的新趋势。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不会局限于经营单一业务,或者一项业务涉足多个领域,这可能带来多方监管的不便。
从中央政府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办事的角度而言,一个大金融监管的统一格局可能更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比如最近股市的巨幅震荡,它原本只是证券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但由于大量入市资金来自银行、保险、信托等行业,股市持续的非理性下跌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单一部门难以应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最后,多部门的联手护盘才让市场稳定下来。
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打破行业界限,特别是金融领域从原来的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会加速互联网金融的融合发展,他们都在呼唤一个混业监管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