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正式签订《企业用电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首次将福建企业客户拖欠电费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
这意味着从2015年8月1日起,福建企业一旦拖欠电费,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进而影响企业信贷等经济活动。
出席签约仪式的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经理陈卫中介绍说,按协议约定,逾期7天并经催缴、告知后仍未缴付电费的企业客户信息,将被记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并作为企业重要征信记录,影响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用评价。拖欠电费的信用信息将在福建省征信业务网上服务大厅上展示,并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吕进中表示,该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覆盖了福建60%的企业和63%的自然人。人行与电力的合作,标志着福建省信用信息共享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对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拖欠电费的企业只要缴清电费,已记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拖欠电费信息将被删除,从而恢复征信记录。供电部门在正式实施这一征信手段之前,会通过信件、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电费电量通知单》和《催交电费款通知单》,告知客户所拖欠电费的情况将纳入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系统数据库。
国网福建电力基层各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执行工作,并与企业建立积极的沟通机制,合理制定电费缴交方案,共同做好企业用电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推广和应用。对已展示的逾期交付电费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可向所在供电公司提出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