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文化部等九部委于2010年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旨在引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文化产业的振兴发展之中。如何建立金融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连接机制,实现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本的相互转化和融合发展,成为保护和弘扬传统艺术、助推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关键。目前,产生于欧美国家的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在我国逐渐兴起,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切入点,或将开启中国艺术品金融化的全新时代。
1,艺术品市场蓬勃发展催生艺术品金融产品
据文化部发布的《2011中国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整体规模继续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市场交易总额达到2108亿元,年增长率24%。2012年受国家政策性控制、流动性资金减少、市场信心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艺术品市场结束了由2008年开始的连续三年的爆发性增长。据雅昌艺术市场检测中心(AMMA)不完全统计,2012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削减了近三成,艺术品拍卖市场总额为84.58亿美元,相比2011年下降37.14%。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繁荣及大量资金的涌入,与艺术品相关的金融服务需求也在持续增长。在既要提高艺术品流动性,同时又能让持有者继续享有艺术品的精神收益,让对艺术品的情感和经济功效都得到有效发挥的双重需求驱动下,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逐渐兴起。作为中国艺术品市场的新兴产物,艺术品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拥有的艺术品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在艺术品折价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由于艺术品抵押贷款能够让持有者在保留其艺术品收藏的同时释放出艺术品中储存的价值,因此,深受广大艺术品收藏机构和个人的青睐,一些艺术品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也将其视为业务创新点和利润增长点。自2009年开始,部分银行试点开办了以字画、现代艺术品和古董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但受“保真、定价、变现和监管”四大瓶颈的制约,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推广速度较为缓慢。
2,当前中国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
尽管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的出现能连接艺术品市惩金融市场,有效盘活文化资产,顺应未来发展趋势,有着不可限量的发展潜力,但作为一个还未被广泛认识的创新信贷产品,我国艺术品市撤境不完善、市锄制不成熟、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备、艺术品真伪难辨、流通不足等均是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制约瓶颈。
缺乏统一的鉴定标准和评估依据。目前,我国艺术品市场上赝品较多,真假难辨。书画、古董、瓷器、玉器这些传统的收藏门类又较为复杂。由于缺乏社会权威的、专业的艺术品鉴定评估体系和机构,艺术品价格的评估标准无法统一,更难以预测其未来走向,这就导致了不同专家对于同一件艺术品在真假鉴定和价格评估问题上出现多种不同的结论。因艺术品鉴定引发的争论或纠纷也屡屡上演。鉴定评估难已成为制约艺术品抵押贷款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缺乏完善的行业规范和法律约束。目前,适应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法律主要有《拍卖法》、《文物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相继出台了一些具有一定约束性的行业发展规范,文化部也正在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旨在完善艺术品市场的法制建设、规范交易行为、净化行业风气。但整体而言,我国艺术品市场尚未建立专业、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法律保障体系,“假拍”和“拍假”事件时有发生,即先将赝品假装拍卖,造成赝品已被市场承认的假象,第二次再将赝品拍卖出去。由于对艺术品的拍卖和交易尚未建立规范、有效的转让流程和监管机制,导致了艺术品市场上赝品盛行、价格虚假、交易混乱。银行无法确定抵押艺术品的真假和真实价值,对艺术品抵押贷款也只能敬而远之。
缺乏便捷的变现途径和流通市常我国艺术品经营单位主要有拍卖行、画廊和艺术品商店;市场类型主要以收藏市惩礼品市场为主,并未形成持续的、大众的消费市场;交易方式也较为初级,有70%~80%是通过熟人完成的私下交易,辐射力、影响力较小,艺术品流通速率较低。当艺术品抵押贷款发生风险时,银行将抵押品快速变现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拍卖公司进行拍卖。但目前我国拍卖市场的整体成交率还不到50%,银行机构不得不承受较大的流拍风险。即便拍卖成功,银行至少要在拍卖前三个月把艺术品寄存在拍卖公司,在成交的至少35天后才能取得现金。如果选择其他变现途径,银行可能会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找买家。银行开办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的兴趣不高、动力不足。
3,借鉴国外经验探索中国路径
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起源于欧美。在美国,有专门从事艺术品融资业务的借贷公司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一些大型拍卖公司和部分银行机构也对外提供艺术品抵押贷款服务。艺术品抵押贷款的规模通常在25万美元到1亿美元之间,其贷款期限一般为几个月到5年不等,贷款利率通常是在同业拆借利率的基础上加上2~5个百分点。据独立艺术品投资顾问公司2012年的估算,美国艺术品融资市场的规模已超过了70亿美元,并且仍在不断增长。
美国银行机构在受理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时,首先对贷款人的声誉、商业信誉和整体财务状况进行评估。然后,通过公认的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对抵押标的物进行鉴定和公开市场价格评估。最后,在协商确定好存放方式的条件下发放贷款,而贷款的额度基本上在评估价格的30%~50%之间。为了降低发生纠纷和欺诈的可能性,融资机构除了要求申请人提供来自受认可的评估师或拍卖行的评估报告外,还会要求贷款者对抵押标的物进行保险,并将融资机构列为保单的受益人。同时,还要求贷款人提供美国统一商法融资申明书,维护抵押标的物的合法交易,切实保证对抵押标的物的融资不会产生利益冲突和交易风险。
我们应认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并将其与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实际相结合,把艺术品抵押贷款作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切入点,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艺术品金融化发展之路。为此,提出推动我国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加速发展的建议:
建立完备的艺术品流通信息数据库。国家文化产业部门和权威艺术品机构应探索建立一套全国性的、标准化的艺术品数据库系统,赋予每件艺术品一个单独的鉴定代码证,通过行业制度规定逐步将艺术品的来源出处、流转交易、鉴定评估、市场价格等信息录入其中,并适时更新发展动向。
成立专业的艺术品鉴定和评估机构。建议由政府牵头组成一个全国范围内的权威鉴定评估机构,并实行艺术品鉴定师资格认证制度,凭借专业规范的评估程序、先进科学的检测技术仪器和高度自律的行业意识构建一整套完善的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不断提高鉴定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客观性。
加强对艺术品流通交易的监督管理。国家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应配合各相关机构出台艺术品拍卖转让的标准化流程和法律性规范,逐步建立完备的艺术品流通市场监管体系,对艺术品拍卖公司、艺术品交易所和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的诚信情况、交易流程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和管理。
规范和完善艺术品抵押贷款受理流程。金融机构应加强与国家文化管理部门、艺术品鉴定评估机构和拍卖公司的沟通协作,协商制定出规范、严谨的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和贷款审批发放流程。
对贷款人的身份信誉和整体财务状况进行评估。查阅贷款人的资信状况,掌握贷款人的贷款用途、还款来源,以及除抵押艺术品外其他资产的情况,综合判断是否受理此项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对除抵押品以外资产的追索权。
对充当抵押物的艺术品进行真伪鉴别和价格评估。此项工作应由受认可的、权威的艺术品评估机构或拍卖行完成,综合运用科学技术、专业仪器和专家鉴定等方式,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为了降低风险,贷款机构可以保留对抵押艺术品的价格进行重新评定的权利。
对抵押品存放条件进行评估,确定监管方式和保险内容。由艺术品专业机构对其存放条件进行调查和评估,包括光线、湿度、温度和人为因素等,并根据抵押物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专业的第三方保管;贷款者应对抵押标的物进行保险,并将融资机构列为保单的受益人。监管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贷款人承担。
签订艺术品抵押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贷款合同中应明确下:贷款额度的确定依据,一般为抵押艺术品评估价格的40%~60%;当抵押物价格波动过大导致抵押不足时的差额补偿方式;在无法偿还贷款时,抵押物的处置方式和偿还顺序;在贷款期间,贷款者对抵押物的任何移动、销售、委托或替换行为都需要得到贷款机构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准。
文化产业作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发展潜力大的绿色产业,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但对我国金融业来说,文化产业仍是一片有待开发的蓝色海洋,仍需要金融的有效创新和大力支持,这既是摆在金融业眼前的新任务,也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新机遇。而作为金融与文化资本融合发展的产物,艺术品抵押贷款业务能够有效盘活文化资产、促进资本流动,必将在推动文化产业振兴发展的道路上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