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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分类:贷款资讯作者:本站来源:原创改编12-16 21:44
摘要: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一、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大学本科、专科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二、申贷程序
  1、网上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首次申请学生需先进行注册,再次申请学生可采用身份证号登陆申请。此程序请自行在外完成,不在资助中心申请。      2、资格认定。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再次申请贷款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3、申请受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再次申请贷款学生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4、签订合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互相授权,再次办理贷款及有关事宜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5、确认回执。学生持县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县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三、贷款发放
  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回执单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直接转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学费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陆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四、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和本金,其中学生毕业后2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当期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可于每年1至10月的每月1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即可。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我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请借款学生珍惜信用,按期还款!
  一、注册申请      学生自主到能上网的打印店进行注册申请,步骤如下:      1.登录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首先注册,如实填写和完善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登录后修改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变更了的有关信息)。      2.注册成功后,点击“贷款申请”后点击“新增”,弹出贷款申请信息表,如实填写贷款信息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3.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下载或打开贷款申请表,打印一份贷款申请表。      4.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到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民政所签署意见并盖章,续贷的免签意见盖章。      二、签订合同      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续贷学生只需要贷款学生或其共同借款人一人)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如下贷款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份;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3.学生证(新生大学录取通知书);      4.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然后,递交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1份,并签订贷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三、录入回执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学工处等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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