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农信网/新华社
记者10日从四川省农业厅获悉,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抵押难题,一种以农作物预期收益为核心的新型贷款将在该省全面推行。
“比如地上种植的中药材,产出后可以达到10万元一亩,经过评估,这个收益可以用来向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担保,获得贷款。”四川省农业厅产业处处长肖祥贵说。
记者了解到,这种贷款也叫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权或农村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固作物等的预期收益作为担保或第三方保证人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并不直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化解了有关涉及土地抵押的法律难题。
2014年,这种新型贷款已在该省9个县进行了试点,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四川省农业厅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所有试点县已全部开展实质性贷款业务,已达成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协议177个,取得贷款资金4亿多元,用于保证贷款的土地面积6万亩。
肖祥贵说,这是四川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抵押难题,探索农村金融服务新途径和新模式的重要举措,将对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据介绍,今年四川全面推广的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主要用于农业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贷款期限原则上为1-3年,可延长至5年,但不能超过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