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货比三家” 慎选银行
各银行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如有的银行仍然执行国家基准利率,而有的银行则在国家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程度的上浮。
对此,在有贷款需求时,做到“货比三家”。同样是贷款10万元,借款期限都是一年,一个执行基准利率,一个执行上浮20%的利率,如果选择了后者,一年就会多掏1000多元的利息。
二
合理计划 选准期限
同样是贷款,选择期限越长利率就会越高。如现行短期贷款利率分为半年和一年两个档次,并规定贷款期限半年以内的执行半年期档次利率,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执行一年期档次利率。
因此,贷款期限刚超过一个利率档次时间点,而距离下一个利率档次时间点较长的情况下,同样是贷款,相对承担的贷款利息支出会更大。所以,资金需求者在贷款需要确定期限时,一定要做到精确计划,尽量选准期限。
三
弄清价差 优选方式
目前,银行部门在贷款的经营方式上,主要有信用、担保、抵押和质押等几种形式。因为这些贷款的方式不同,所以银行在执行贷款利率时,对利率的上浮也会有所不同,同样是申请期限一样长,数额又相同的贷款,如果选择错了贷款形式,可能就会承担更多的贷款利息支出,让自己白白地多掏钱。
因此,资金需求者在向银行借款时,关注和弄清不同贷款方式下的利率价差非常重要。
四
贷款协议 慎重签订
一般常见的贷款形式有两种:
留置存款余额贷款。资金需求者向银行取得借款时,银行要求其从贷款本金中留置一部分存入该行账户,以制约贷款本息如期偿还。但就资金需求者来讲,由于在开支的借款利息没减少的情况下借款本金被打折,所以资金需求者实际上承担的贷款利率要比合同上签订的借款利率明显高出很多。
预扣利息贷款。有些银行为确保贷款利息能够按时归还,在贷款发放时就从贷款人所贷款的本金中预扣掉全部贷款利息。由于这种方式会让资金需求者可用的贷款资金相对减少,所以相应地说,资金需求者所承担的实际借款利率已经远远超出其签订的协议利率的范围,客观上已经加大了资金需求者的融资成本,造成了多掏利息。
为此,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协议一定要慎签。
五
不违原则 依约还款
资金需求者要想降低贷款利息支出,就应做到保证贷款合同的严肃性,依约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应详细记载所贷每笔贷款,贷款时具体日期与还款期限,做到笔笔贷款心中有数,以在需要还本和利息时,能够提前及时筹措资金,到需要还款时很快就能还款,避免违约,以免出现有损信誉和被银行加收罚息的情况发生,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的“信誉”上和“利息”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