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嫌少,那就拉上家里老人一起贷?日前,长春出台公积金新规,规定可以采用父(母)、子(女)组合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南京的公积金贷款规则仍然是以家庭为单位,拉上老人一起贷款的做法还行不通。
长春的新规从7月8日起生效,父(母)、子(女)可组合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互贷业务,主借款人可为父(母)、子(女)中的任意一方。这意味着,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如果老人有公积金可以使用,也能与父母一起参与贷款。
“住建部今年提出盘活公积金的沉淀资金,长春的这个做法就是具体的执行表现。”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公积金缴存职工一直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而他们的子女买房时,他们却帮不上忙,这个新规确实有利于盘活公积金。同时,动员父母提取公积金,本身也有利于刺激楼市。
不过,南京的住房公积金仍然没有政策。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南京的公积金贷款仍然是家庭为单位,当子女成年后,与父母就不以一个家庭来认定,目前公积金可贷最高额度仍然是夫妻双方足额贷款的60万元。“与外地一些城市不同,南京的公积金现在没有沉淀资金,反而是一直在超负荷运转,因此也很难兼顾到更多。”这位人士认为,南京也暂时不具备施行这种新规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