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农村女孩阿云,做梦都不会想到,因为“爱情”,她原本单纯无忧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不仅背上20多万元的债务,还落得一个涉嫌信用卡诈骗而被刑拘的恶名。而在她“爱情”的另一边,那个初次见面“特别健谈,外貌俊朗,很会讨女孩子欢心”的老乡阿斌,那个之前口口声声要与她厮守到白头的男孩,在拿走以她的名义贷款购买的汽车抵押款10万元后,仿佛人间蒸发一般,至今杳无音信。
银行下催款通知才知被骗
阿云一直记着阿斌对她的承诺,对两人的未来充满期待。然而,去年11月份,银行的几通催款电话将这份美好的等待击碎。
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欠银行的信用卡贷款已有好几个月没有偿还了。
“我妹妹很惊讶,因为信用卡在阿斌手里,她每个月都按时打钱给阿斌还款,怎么会欠款呢?妹妹去银行查询后发现,从去年8月份开始,阿斌连续3个月都没有还一分钱,而我妹妹一直蒙在鼓里。”除了贷款外,阿云还发现,阿斌用车作抵押,向银行贷了5万元,又用另一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了2万元,总债务达到30万元之多。“但除了建行外,其他都不是我妹妹亲自办理的。”阿娇告诉记者。
阿云开始打多份工赚钱,白天在鞋店上班,晚上去酒吧售销酒水,劳累不堪。
汽车抵押款也被拿走了
今年2月,不堪折磨的阿云提出分手。为了向阿斌追回钱和车,今年3月底,姐妹俩回到老家,通过别人找到阿斌家,但阿斌的家里只有年迈的爷爷奶奶,阿斌和他的父母均不知去向。阿斌拒与阿云姐妹见面,他在电话中,对指导阿云办理贷款买车一事矢口否认。更糟糕的是,阿斌早在去年10月,用花言巧语,通过阿云,将在湛江刚买不久的锐志车以10万元价格抵押给别人。阿斌拿走这笔钱后,至今杳无音信。
阿娇说,以妹妹名义贷款买的车,妹妹仅在抵押当天坐了一次,至于车牌等相关信息,更是一概不知。之后,阿云无论是在老家还是东莞报警,警方都以证据不足拒受理。4月22日,在廉江老家,阿云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东莞万江警方带走调查。目前被关押在东莞第二看守所,至今已超过一个月。
昨日,记者拨打阿斌电话,一直没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没有阿斌的任何消息。
姐姐辞工要替妹妹打官司
阿娇告诉记者,“这一切,都是因妹妹法律意识淡薄引发。妹妹以为,贷款时,虽然身份信息是自己的,但只要不是她在操作,就没有问题,加上被爱情冲昏头脑,结果招来牢狱之灾。”
如今,阿娇已辞掉工作,为妹妹找律师打官司,并四处借钱还账。她说,“父母都是普通农民,收入有限,妈妈本身就有精神疾病,原本好了一点,现在听到妹妹被捕的消息,又变严重了。”
“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替妹妹申冤,无论多难,也要进行下去,毕竟,她是被‘渣男’骗了,不能让这样的‘渣男’逍遥法外。”阿娇说。
女子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已刑拘
对于“阿云被男朋友给骗了”,警方称没有证据证明其中有诈骗行为
昨日下午,万江公安分局就此事发出通报,称2014年11月27日,某银行东莞分行报案称,李某云(女,26岁,广东廉江人)涉嫌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经侦查,嫌疑人李某云向某银行申请信用卡贷款分期购车业务中,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2015年4月下旬,在廉江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云抓获归案。目前,李某云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对于李某云的姐姐阿娇所称“妹妹是被男友给骗了”的说法,万江警方知情人士表示,阿娇所说的“阿云被男朋友骗了”,与阿云的信用卡诈骗案不是同一个案件,况且,阿娇所说的“阿云与他人的感情纠葛”,并没有证据证明当中存在诈骗行为。
4月22日,阿云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万江警方从广东廉江老家带回东莞,随后,关押在东城牛山看守所。
阿云的姐姐阿娇表示,妹妹没读过什么书,不懂法,被男朋友给骗了,是蒙冤入狱。“阿云所欠银行的款项,全是因帮‘男友’阿斌贷款购买小轿车而起,但阿斌却对这一切不承认。”阿娇说。
“渣男”求女友贷款买轿车
据阿娇介绍,阿云今年27岁,广东廉江人,曾在南城步行街一家品牌鞋店做销售,月入4000元左右,生活还算过得去。
2013年下半年,在从老家返回东莞的大巴上,阿云遇到小她一岁的老乡阿斌。后者自称在常平经营一家手机店。因为老乡的关系,加上阿斌“特别健谈,外貌俊朗,很会讨女孩子欢心”,阿云心中对他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之后,阿斌时不时会打个电话给阿云,嘘寒问暖,或倾诉工作上的烦恼。两个人越来越亲近。
去年4月份前后,阿斌打电话给阿云,说自己手机店的生意遇上麻烦,希望阿云能陪她去散散心,阿云有点心疼,就答应了。
“那天,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之后见面越来越多了,两人就开始恋爱了。但恋爱期间,阿云从来没有去过阿斌所说的手机店,也没有见过他任何一位亲戚或朋友。他似乎刻意回避这一切。他本人差不多十天半个月过来一次。”阿云的一位同事表示。
之后,阿斌又打来电话,说手机店生意很不好,需要买辆车开拓业务,但他自己有信用污点,不能贷款,央求阿云帮忙。
“当时,我妹妹告诉我了,说她如果不同意,阿斌就要跳楼自杀,当时,妹妹已经怀孕一个月,被他一吓,只好答应。”阿娇说。
去年4月26日,在阿斌手把手指导下,初中没毕业就辍学打工,且不知信用卡为何物的阿云,提交了一系列个人资料,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用于汽车贷款的信用卡,额度为13万元。之后,阿云又在阿斌指导下,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贷款10万元,加上她自己的1万余元存款及阿斌的几千元现金,凑在一起,共花费近25万元,买了一辆丰田锐志轿车。
律师支招
阿云涉信用卡诈骗无争议 可通过诉讼挽回损失
对于此事,广东雄爵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氢玲表示,从该案来看,阿云涉嫌信用卡诈骗没有太大争议,因为卡是以阿云的名义办的,而银行方面所受理的全部资料也都是阿云的。阿云家属的当务之急是及时还款,看银行能否出具谅解书,请求从轻处理,再通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取保候审。
而阿云与阿斌之间的纠纷又构成了另外一种法律关系。阿云买车后,车子一直为阿斌所用,可以定义为一种借用关系,而实际所有者为阿云本人。在后一层关系中,阿斌即便没有构成诈骗,也无权占用车子和抵押车款。如果阿云能提供平日给他打款的相关凭证,就至少可以以不当得利名义起诉他。若有足够证据证明阿斌虚构事实将车子据为己有,进而抵押卖掉,则可以以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再通过诉讼方式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