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借款经父母追认后合同有效
分类:贷款资讯作者:本站来源:原创改编12-09 23:33
摘要:
17岁的田某以自己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质押向甲典当行借款3000元。 甲典当行在周末的例会上发现了该笔有问题的业务。业务人员与典当行的律师第一时间找到田某的父母,经过耐心的沟通
17岁的田某以自己的苹果笔记本电脑质押向甲典当行借款3000元。 甲典当行在周末的例会上发现了该笔有问题的业务。业务人员与典当行的律师第一时间找到田某的父母,经过耐心的沟通,田某的父母终于在同意书中签字表示同意该笔借款。甲典当行的及时处置使原本可能无效的合同转变为有效,并顺利收回了借款,避免了损失。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带有商业性质的合同一般认为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待定”指如果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监护人,一般为,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成年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同意或追认即为有效,否则,为无效合同。为了避免借款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稳定状态,贷款人应及时催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借款予以追认,如果贷款人不希望借款合同生效也可以主动撤销借款合同。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上述案例中涉及的重要法律知识点。
法律知识点: 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效力待定合同也叫效力未定合同,指其成立时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由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也就是说该类合同成立时合同的效力停在了有效与无效的十字路口,追认权人追认即为有效,否则为无效。但如果效力待定合同被迫认,其效力溯及于行为成立时。同样,如被拒绝追认,其效力自始无效。
(2)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类型: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物或权利的合同;③无代理权的人签订的代理合同;④在债权人同意之前的债务转让合同。我们在这里只关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3)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追认也就是事后同意或承认。追认权人对效力待定合同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具体到未成年人的借款合同中,追认权人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应采用明示的方式。追认权人的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一般向相对人(借款关系中为贷款人)为之,该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发生效力。
(4)相对人的催告与撤销权。催告权是指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在得知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后,可以将签订此合同的情况告知追认权人,催告追认权人在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经催告后,追认权人未于法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内予以确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贷款人取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方式,一般是行使催告权。、贷款人行使催告权应注意:第一,贷款人应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成年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在前者优先)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第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成年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在前者优先)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