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否独立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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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I: 未成年人能否独立签订借款合同? 2010年的一天, 一位身材高大的年轻小伙子(高某)来到某典当行,提出典当一串(条)黄金项链。在出示了项链的盒子和发票后,典当行的工
案例I: 未成年人能否独立签订借款合同?
2010年的一天, 一位身材高大的年轻小伙子(高某)来到某典当行,提出典当一串(条)黄金项链。在出示了项链的盒子和发票后,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向其发放了7000元当金(借款)。当期没到,高某就被满脸恕寺dJ带到了典当行。原来高某典当的是其母亲的项链。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高某才17岁还在念高中。高某的母亲提出,孩子未成年没有权利借款,并声称将起诉典当行。典当行遂向律师咨询,律师认为高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办理借款,在其父母拒绝追认的情况下,该笔借款无效。典当行为这位母亲办理了赎当手续,并退还了所收综合费。典当行的做法正确吗?高某能不能向典当行借款呢?
本案中,高某未成年,且在念高中,其理智、认识能力受到其所处环境的制约,根本无法理解并预见到典当带来的后果,很显然不能单独从事商业性很强的典当借款行为。在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就是他的母亲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典当行的律师认为借款合同无效并建议退还综合费是正确的。
法律规定,在借款法律关系中作为借款人的自然人不仅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还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还要求借款人的智力能够判断并预见到自己所从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如果不能或不能完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些人是不能或不能单独从事借款行为的。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上述案例中涉及的重要法律知识点。
法律知识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也就是法律上的人格,即可以成为民事主体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民事权利能力重在“享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重在“实施”。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享有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否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条件的制约。所以,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也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就是能否独立实施民事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能够独自辨别是非,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认识、判断、处理事务的能力。有资格而且有能力能够独立做到运用这种资格的人才是合格的借款法律关系的主体。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也就是说所有活着的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