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抵押贷款与质押贷款登记手续?
抵〔质)押登记手续可由银行会同抵押人与质押人一起到抵押登记部门理登记手续,也可由抵押人(质押人)委托银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登记所需资料因业务品种、抵押登记部门要求不同有一定的差异,主要包括抵押人(质押人)身份证件、抵押物(质押〉权利证书或凭证、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抵(质)押登记也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我们最常见的房屋抵押贷款与车辆抵押贷款中,分别由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和车辆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借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较大、有多种管理模式,各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称谓不一,有的叫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有的叫房地产登记处,有的房地产交易所,具体要看当地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车辆抵押登记为车辆管理所。抵押登记部门办妥登记后,在抵押物权利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事项。
质押登记部门因质押不同也各有差异。许多权利凭证质押登记与止续合并进行。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国债、理财产品、银行销售的黄金等由开具 凭证(或销售产品〉的银行(代为〉办理质押登记;人寿保险单由开具保单的保 险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 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此系统还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以上信息由
长沙抵押贷款优利金融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