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推行反向抵押贷款,时机已经成熟,不仅有强烈的迫切性,还有相 当的现实可行性,这表现为:
(一)大部分家庭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是反向抵押贷款开展的前提反向抵押贷款制度的推行,首先需要居民户拥有对所居住房屋的完全产权。
(二)住房价值已占到家庭拥有财富的较高份额
家庭拥有的财富,可以分为金融资产和房屋不动产两部分。
(三)反向抵押贷款能够起到联结住房与养老纽带的功用金融法规的完善和体制的变革,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趋进,将为反向抵押 贷款模式的推出,提供可以操作的平台。
(四)房价、地价的持续增值,使反向抵押贷款有了运营的基础住房之所以能够担负养老保障的功用,在于其蕴涵的巨大价值。反向抵押贷款能够推行的一大关键因素,就是房价、地价的增值。
(五)相关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为反向抵押贷款的推出提供了法律保障同反向抵押贷款相关的法规制度在不断建立健全,如土地使用权的可交易 转让、抵押拍卖,为反向抵押贷款推行的房产抵押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居民思想观念的改变,能够较快地接受这一新型养老模式反向抵押贷款在国外已被证明是一种成熟的养老融资的途径,但在中国引 入这种全新模式之前,需要老百姓传统观念的转变,这也是以房养老得以成功运 营的关键。
(七)家庭内部的经济意识增强,老年人自我处理所拥有的房产成为现实住房产权及资产价值转换、效用提升意识的增强,不仅广泛出现于社会,也 在家庭内部初始萌动。家庭财产在相当程度上已开始向个人财产的形式转化, 至少也是由大家庭对财产的共有公用,转变为小家庭对自有财产的自有自用。
(八)存在一个交易活跃、方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反向抵押贷款模式得以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存在一个交易活跃、交易 费用低廉而又方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使住房能够较容易地实现同货币的互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