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贷款债务转移无效造成损失由谁承担
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对出借人无效,由 此造成其中一方损失(如为了债务转移由一方支出的费用),对此,借款人 往往认为第三人自愿承受债务,主张由第三人承担;而第三人往往认为未经 出借人同意是借款人的事情,主张由借款人承担。
这种损失与出借人无关,而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由借款人和第三人承担责 任。我们知道,借款债务在尚未转移前应当由借款人清偿,借款人将借款债 务转移给第三人清偿,首先负有取得出借人同意的义务,借款人未取得或不 能取得出借人同意,致使债务转移无效的,首先属于借款人过错,由此造成 第三人损失的,应当由借款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但若第三人在其中也有过 错,如无故阻止出借人拒绝债务转移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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