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
贷款管理指导意 见》中对农户的定义是: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 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
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2008年4月下发实施)中规定:农户是 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和长期居住 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 农(林)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 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 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