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今年,国家相关机构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做出了一些调整,很多学生朋友对此还不是很了解,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1、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由原来的“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2、还款宽限期
按照原政策规定,借款学生毕业后需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开始还款,但有两年的宽限期,在这期间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而现在这一宽限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三年。
3、贷款利息补贴
借款学生正常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待审核后,报经办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另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若因患病等原因休学,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然后经办机构向经办行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也由财政全额贴息。
4、贷款代偿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的借款学生,若确实无法偿还贷款,可向经办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核实后可启动救助机制为其代偿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