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缺乏足够法律依据。目前,P2P网络借贷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在 国家层面尚未规定其市场准人资格,更无业务规则、监管框架、风险处置等 法律规范,法律约束力和行政监管严重不足,所以P2P借贷的法律风险非常 大。
二是风险控制薄弱。首先,P2P网络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 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 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其次,P2P网络借贷是向陌生人出借的资金, 属于较高风险类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出借人)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投资 管理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而许多投资者缺乏这些能力。再次,我国P2P网 络借贷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 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风险控制相当薄弱,借贷债权很容易被 侵害。
三是容易发生违法行为。P2P网络借贷不仅容易发生债权债务纠纷,而 且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而实施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近几年,在互联网金融 中,非法集资、恶意骗贷、黑客套款等屡屡发生,导致P2P借贷企业倒闭, 如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同 时,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在成倍增长的情况下,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 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公安部门数据显示,2014年,P2P网络 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 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