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借给朋友老陈40万元做生意,老陈也很耿直,就把名下的一辆轿车作为抵押,把车辆购置登记证质押给老吴,但双方没办理抵押登记。生意有赔有赚,借款到期,老陈没钱还,老吴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哪晓得,老陈这下不耿直了,悄悄把车卖了,老吴眼睁睁看着别人把车开走,只能吃哑巴亏。
办案法官提醒市民,用车辆、房屋作抵押时,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车辆系特殊动产,汽车抵押协议不登记虽然生效,但有两个天然缺陷:一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是有登记优先原则,如果该车被另行设定登记抵押权,即使抵押登记时间在后,其他抵押权人亦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