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让与担保的态度,不同历史时期,同一时期不同的法律人士均不尽相 同。因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亦对让与担保持有不同 的观点:有人认为应否认它的效力;有人认为在该担保形式已被普遍采用的 情况下应予以接受并认可其效力。目前,让与担保制度已经成为德日等国担 保事务中被利用得最为旺盛的担保方式,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虽未制定成文法 固定让与担保制度,但均以判例的形式予以认可。
可喜的是,目前我国的司法界已经开始尝试接受让与担保。最高人民法 院有关人士曾提到过让与担保是合法有效的一种担保形式,有利于保护债权 人利益和借贷及担保市场的发展。希望能把该论述解读为最高司法机关的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