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免债不是出借人单方行为,也不是无因行为,而是出借人与借款 人双方约定的行为。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最为常见的附条件免债有两种情 况:一是以偿还本金为条件给予免除利息,如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 一个月内偿还全部本金后,出借人免收全部利息,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偿还 的,不予免除全部利息;二是以偿还部分本金为条件给予免除其余本金,如 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借款人偿还10万元本金后,免除剩余2万元本金。
此外,出借人与借款人还可以附其他条件免债,譬如,借款人以无力偿 还借款为由请求出借人免债,出借人说,借款人与他人有一处房产纠纷正在 诉讼中,今后,法院判决该房产归借款人所有的,借款人应当继续偿还借 款,如果法院判决该房产将来归他人所有的,免除借款人债务,借款人表示 同意,这就是协议附条件免债,而不是无条件免债。届时,法院判决该房产 归他人所有的,免债条件成就,出借人应当免除借款人债务;法院判决该房 产归借款人所有的,免债条件不成就,借款人应当继续承担偿还借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