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类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调查
(1)资料审核。出质人除需提供一般贷款要求的申请材料外,交易类应 收账款质押贷款还须提供销售合同、发票、发运货单据、收货单等材料。
第一,审核商品交易背景及销售合同的真实性。因交易类应收账款的付 款方有时并未参与其中,所以极易产生伪造合同的可能。这种伪造可能是借 款人或出质人一个人伪造,也可能是借款人、出质人与付款方多人共同合谋 的伪造。后者尤其以特有的隐蔽性而难以被发觉。故此种虚假应收账款债权 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贷款调查和审査人员需仔细审查销售合同的 主要条款,如对产品的描述、货款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方式、付款日期、 违约金等是否有明确约定。虚假合同一般条款简单、粗糙,即使制定的较详 细,也会遗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所以贷款人可以通过对合同的某些细微差异 的审核及对相关人员面对面的核实,判断交易是否真实。另外,出质人和应 收账款的付款方对上述细节的掌握程度也是判断销售事实真实性的重要依据。
第二,审核发票的真实性。除向税务机关核实外,贷款调査和审査人员 应对发票的主要内容与销售合同及发运货单据是否一致,及一些细节,如发 票的开出时间是否合理以及产品情况、货物金额、买方名称及开出单位、发 票上的盖章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发运货单据的真实性。对发运货单据真实性的审核主要通过 一些细节来判断,比如:单据是否有涂改的痕迹;货物与销售合同及发票中 所注明的货物是否一致;产品型号是否有区别或错误之处;装运期、交货或 运输方式、包装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销售合同的约定等。
第四,审核与货物相关的其他凭证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