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直接关系到质押的设定以及相应的实现。知识产权本质上来说并不是物品,其产生过程具有独特性与唯一性,价值只有通过专业的评估才可以确定下来。然而,目前我国虽然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但操作性还是非常差的,对于特性差异显著的一些专利技术、商标和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没有制定标准的评估操作细则,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评估过程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很难正确评估到实际的价值。同时,目前知识产权评估行业发展也不太成熟,执业人员素质也不是那么的好,权威评估机构非常的少,加之对评估机构缺乏有效诚信的监督,一些评估机构与贷款企业恶意串通起来,人为抬高知识产权评估价值,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知识产权评估的质量和可信度,致使评估结果难以得到银行认同。
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有一定的保护期,如商标权保护期为10年,专利权为20年,著作权为50年,但由于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具有不稳定性,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变化,一项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很可能在法律保护期满前已发生较大减值,甚至完全丧失原有的经济价值。对于知识产权这种因自身特性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商业银行往往难以有效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