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是出借人出借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处获得的报酬, 又是借款人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 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利息是相随本金而产生的,是本金的从债权或者 从债务,在实体权利义务的地位中仅次于本金。但是,民间借贷是否收取 利息或者支付利息,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不加以干涉。从实 践来看,民间借贷有无利息主要取决于出借人的态度,出借人考虑借款人 的困难,出于友情和帮助,明确表示不要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这笔 借款就是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明确提出利率或者利息数额, 借款人表示接受的,这笔借款就是有息借款。民间借贷合同有利息约定且合法的,取得利息是出借人享有的实体权利,支付利息是借款人应当履行 的实体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