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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分类:贷款资讯作者:本站来源:原创改编03-25 16:18
摘要:
如何确认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这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欺诈合 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欺骗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签订的合同。胁迫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采取威胁、强迫等手 段,迫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而与之订立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胁迫的表现 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威胁对方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又如扬言损毁对方财 产、损坏对方声誉,再如揭露对方隐私、公示于众等。
 
    双方当事人自愿借贷、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之一,而采 取欺诈、胁迫的手段迫使对方与之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对方不愿意而意 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此类合同因缺乏有效条件,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 撤销使之无效,如果损害国家利益的,应当直接认定无效。
 
    这里的国家利益,通常是指刑法、行政法等公法所保护的利益。违反刑 法、行政法规定的民间借贷行为,如借款人以威胁出借人生命安全、身体健 康、揭发隐私等手段胁迫出借人与其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可认为是损害国家 或者公共利益,应当直接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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