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各处部,住房公积金各承办银行:
根据2015年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265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8月26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6%下调至1.3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
二、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从3.5%下调至3.25%。2015年8月26日起发放的(以划款时间为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标准。
2015年8月26日之前发放的一年期(不含一年)以上未到期贷款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标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