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央行召集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P2P公司和银行的电子银行部门相关人士就《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内容征求意见并讨论。《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所有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有严格的“最低注册资本金”等进入门槛,还将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除备案制、最低资本金等门槛要求外,央行还收紧了互联网支付,《指导意见》中明确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不允许做大额投资理财等支付。
知情人士透露,《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原则是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经济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实行公平竞争和监管自律。《指导意见》勾勒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轮廓,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义、发展原则、监管原则、监管重点以及监管合力。
分析人士表示,对于备受关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式,《指导意见》中明确为制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重点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保险等五大领域。具体举措包括,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风险提示,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反洗钱,加强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工作,加强财税扶持政策,以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工作等。
《指导意见》强调,互联网支付应该坚持小额、便利的原则。大额支付、大额投资理财将明确不是互联网支付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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