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繁荣壮大的同时,也暴露出发展初期存在的一些问题。P2P网络借贷作为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特征的新型金融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市场的关注和认可。2014年12月12日,全球最大的P2P借贷平台Lending Club成功登陆纽交所,市值达到90亿美元左右。
与此同时,中国不少金融机构及产业资本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相关战略布局;政府决策层也积极释放明确信号,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虽然目前P2P网络借贷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但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征信体系的健全,P2P终将迸发强大活力,逐步通往理性的繁荣之路。
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安排
理解P2P需要想象力。P2P并非只是一种技术手段,而是理念与方法的革新。狭义的P2P是指P2P网络借贷,即债权众筹;广义的P2P是指参与者之间通过互联网直接达成的任何金融交易行为,包括各种金融产品的类众筹、P2P换汇甚至网络慈善筹款等,其主要特征是互联网技术推动下的金融脱媒。金融产品需求者在互联网上通过不同的P2P平台寻找金融产品的提供者,以达到风险和期限的匹配,此时互联网就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以关系为纽带,囊括信息、交易的自组织金融市场。P2P是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互联网连接一切、高速匹配、海量信息以及边际成本趋向零的特征,使得P2P具备任何一种传统金融体制不能比拟的优势:
一是极大地扩大了金融交易边界,有效降低了金融活动的交易成本。目前的金融体系均受到交易成本的约束,惟独P2P市场可突破交易成本的约束。其边际成本趋向零,使得P2P更加适合解决小微贷款、完成跨区域贷款等短平快的金融交易,实现资金快速周转。效率上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得P2P网络借贷市场在理论上可以成为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市场。
二是最能体现互联网金融的精神。金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获得的服务,金融不应贵族化,而互联网精神的核心恰恰是自由、开放、平等、共享、大众化、民主化、去中心化。对于传统金融而言,其精神通常和资本的逐利性联系在一起,导致富者更富。互联网金融的特性无疑可以更好地实现人人平等这个目标。正如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席勒曾指出的,金融的大众化将原本仅有华尔街客户享有的金融服务特权,传播给沃尔玛的客户。从目前来看,P2P网络借贷市场是最能体现金融民主化和大众化的金融市场,使得信用好的个人可以获得与大企业利率相当的贷款,普通民众可以像专业金融机构一样参与放贷,实现自己的金融权利,即使不参与信托等高门槛理财产品,也可享受同等的利率回报。
三是促进了金融市场化进程,加快金融脱媒的趋势。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史来看,金融机构从来不应是暴利机构。P2P作为具有强烈互联网属性的新生金融力量,可加快金融脱媒的过程,从而有效降低社会资金成本,更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从短期来看,P2P从事的还是“新瓶旧装酒”的信用中介业务,但是在中国金融管制的大背景下,这种初期形式的P2P为中国存在了千百年的民间借贷赋予了新的活力,弥补了长久以来中国传统金融中小微贷、高收益债的缺失,对促进传统金融机构由垄断走向竞争、推动利率市场化、倒逼监管改革、减少金融管制、减轻金融压抑等,均有重大的意义。
三大因素促使其迅速发展
目前,P2P规模虽小,但增长迅速。究其快速发展的原因,可以发现三大因素催生了P2P现阶段的繁荣:一是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第三方支付等技术因素的大发展;二是金融监管的放开,目前对P2P并无特殊监管,丰厚的利润吸引了大量P2P平台的建立;三是细分市场的需求,对民间借贷等小微贷或高收益债的大量需求,直接反映在P2P贷款余额的增加上。目前中国的P2P更多体现的还是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属于特定阶段的产物。
P2P发展的核心障碍是征信系统不健全。数据基础和外部监管,是P2P网络借贷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中国P2P处于发展的草莽时代,出现了鱼龙混杂的局面,“跑路”、倒闭情况不断,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质疑声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监管缺位、准入门槛较低;二是中国的征信系统尚待完善,P2P平台缺少海量的大数据基础,从而制约了网络借贷的信用评估、贷款定价和风险管理,成为目前P2P发展的核心障碍。
赢者通吃的特征使得P2P平台必须把握先发优势。对P2P平台来说,首要任务是要活下来,要想活下来就必须扩张规模。由于数据基础薄弱及面临的激烈竞争,P2P在发展初期必然要进行担保,并进行大量的线下尽职调查,造成现阶段P2P的运营成本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P2P网站不得不采取本金担保、提取风险准备金、委托专业放贷、债权转让及对接理财资金池等措施,不免触及监管红线,同时由于道德风险和违约风险的存在,短期的流动性问题促使一些P2P平台选择了“跑路”。
然而这些问题会随着数据的积累而改善,一是中国正在逐步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二是P2P自身的数据也在不断积累。当P2P的重复博弈足够多时,P2P的发展将与其数据积累之间形成正向回馈机制,交易成本自然会下降。在大数据背景下,参与P2P的投资者越多,数据积累就会越多,海量数据将支持P2P平台更加精准地把握风险,走向正常运营,从而降低坏账率水平和运营成本,实现去担保化,成为完全的信息中介;而部分采用信用中介形式的P2P平台也可以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凭借自身多年客户及经验的积累,成为民间资本设立银行的一种模式,更进一步推动传统银行市场化的改革。
监管应以数据为基础
P2P监管始终要以数据为基础进行信息监管。目前,中国的监管理论完全是针对银、证、保等传统机构而设置,包括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审慎监管、资本充足率以及流动性监管等,在一定程度上并不适用诞生于互联网的P2P形态。通过高门槛以及资本充足率等为主的传统银行监管手段去要求P2P,可能与其互联网精神的初衷背道而驰。
作为信息中介,P2P监管应采取类似于直接融资的充分信息披露原则,关键是信息充分公开,包括股东信息、交易程序、管理层构成、交易记录备份等,让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利用好搜索引擎的作用。部分监管任务可以外包给专业的IT公司来完成,具体的监管工作不一定必须由监管机构负责。
另外,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负责监管规则的制定和不断完善,对监管任务执行机构的行为进行督查,对相关从业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事后处罚,减少各类风险事故的发生,缩小风险出现后波及的市场范围。
改变传统金融模式
目前中国P2P本质更接近互联网小微贷,只是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补充,是一个更接近边缘的金融市场,还远不能撼动中国传统的金融体系。然而正如凯文·凯利说的,创新往往发生在边缘地带,最为明显的事例是电子商务对于零售、拍卖等传统行业的冲击。互联网行业在刚开始进入这些存活多年的传统行业时,看上去都比较边缘化,一开始只是占据一个小板块,但慢慢会侵占整个渠道,进而倒逼传统机构改革。在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过程中,如第三方支付以及P2P的大发展,就有可能控制银行存款渠道进而倒逼银行改革。因此我们强调,对待互联网金融要有想象力。虽然未来是不能预测的,但世界潮流发展的大趋势可以把握。对金融体系来说,理想中的市场应是平等、自由、便捷、高效、信息不对称程度及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的、更加有效的金融市场。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需求或科技进步的发展方向上来说,这都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而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的运作方式更符合这个发展方向。这里借用美国科幻小说家威廉·吉布森的说法,“未来早已到来,只是还未普及。”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P2P会做得越来越大。P2P的发展取决于信息技术的发展速度。未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信息积累和处理技术及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将迅速从低基数水平快速增长。未来的P2P不仅可以在“P”的内涵上扩大,交易产品也将更加丰富。P2P不仅是一个小额网贷市场,类似网贷的派生业务将在P2P市场上慢慢变大,会派生出许多类似P2P包罗万象的其他金融业务。例如在P2P基础上的非标资产交易、个人和个人的交易行为、类众筹业务等,任何金融产品的撮合都可在P2P平台上达成,这时的市场更接近充分有效市场。一旦达到充分有效市场后,P2P对信贷配置的功能会越来越强大,资金运转更加有针对性,信者有其贷,金融的细分市场将做到极致,最终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极低的情况下,不同风险的市场均衡价格将会实现,由内幕消息等特权途径获得超额收益的机会将微乎其微,通过纯粹的资本运作一夜暴富终将变成神话,这更符合金融市场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功能性市场的定位,自由平等的大众化精神将得到充分体现。届时每个人对金融产品的价格会有更一致的认识,金融产品不再是晦涩的结构复杂化产品。未来,挑选金融产品就像买卖日常用品一样方便,只需根据个人口味和风险偏好水平来挑选;金融专家的作用将更多体现在金融基础理论的研究上。这便是我们理解的P2P市场,而这只有依靠互联网才能做到。